浏览数量:386 作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21-01-13 来源:本站
各小学、初中教育发展共同体:
为促进教育发展共同体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关于印发栖霞区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估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宁栖教字〔2017〕 22 号)要求,现就做好2020年度栖霞区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小学、初中6个教育发展共同体。
二、考核内容
具体内容见附件。
三、考核办法
1.自查自评。2021年1月20日前,各教育发展共同体依据考核标准,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。
2.上报材料。2021年1月22日下午5:30前,各教育发展共同体向区教育局提交自评报告及自评打分表(电子稿请传至邮箱:houlinjun@163.com),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3.组织评估。2020年1月26日(周二)下午2:00,在栖霞中学二楼会议室,各教育发展共同体进行年度工作汇报(PPT形式,20分钟以内),区教育局组织专家、相关部门领导现场评估打分。
4.表彰奖励。根据考核评估结果,按中小学组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个,并予以表彰及奖励。
未尽事宜,请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,电话:85570460。
附件:栖霞区教育发展共同体评估指标fujian.doc
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
2021年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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